近日汪志冰議員接獲
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協會陳情
指出長照機構屬高風險群聚場合
若發生確診案例應進行全院篩檢
然而疫情爆發後醫院皆屬滿載狀態
機構無法自行與醫院商議篩檢事宜
汪議員要求衛生局
若有長照機構通報確診
應第一時間介入
協助機構進行快篩等相關作業
最終導致破口產生!
另外長照機構收容的長輩多數有慢性疾病
且洗腎需求大
頻繁進出醫院或診所恐增加染疫風險
汪議員要求衛生局應制定一套管理準則
並以「檢驗代替檢疫」為原則
每3日進行一次篩檢
若有陽性或疑似症狀立刻送醫!
陳情人還表示
按照《傳染病防治法》44條
以及疾管署《COVID-19個案隔離治療、檢驗等相關費用支付原則》規定
相關檢驗、快篩、隔離治療、防疫旅館等費用應由主管機關支付
然而北市衛生局僅支付篩檢後屬陽性個案之費用
若採檢為陰性
則後續匡列、隔離、防疫旅館、長輩轉介至公辦民營養護所費用
皆須由長照機構支出
經費之大使機構無法承擔、業者深感不公
更違反相關規定!
汪志冰議員要求衛生局針對上述相關問題
應明確規範並由政府支付費用
而非繼續將沉重負擔轉嫁給長照機構業者!